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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转让需要什么证据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Time:2024年06月29日 12时53分01秒 Read:90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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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权转让凭证2,买卖股票时都给些什么凭证3,有知道做股权转让时要准备些什么文件吗4,股权转让纠纷诉讼中该如何举证5,股权转让公证股东股权转让需要公证么

1,股权转让凭证

收购BC股份DR 实收股本 BC 50CR 实收股本 A 50A除了做了做工商变更外及以上分录外,不需要做分录,因为他是和股东之间的交易,A个人付钱给了B和C,减少的是A的个人资产,BC少了公司但个人多了80万。
股权转让所需支出有两项1.根据所转让的股权的万分之五在股权转让协议上贴的印花税票,这个贴印花的股权转让协议可以作为入账凭证2.根据股权转让上个月的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的20%缴纳的转股税费用,在相关地税税务所办理完成后,如果有需要缴纳的费用,税务所会打出回单,此回单即可作为财务入账凭证

2,买卖股票时都给些什么凭证

哈哈,你提的问题很好,你要卖股票当然要有人买你才卖的掉,不然卖给谁去,你的意思感觉你有时把股票一抛就卖了,觉得太快?而有时老是卖不掉,原因就在你委托的价格上,比如一只股票现在是9.50元,那你委托现价就能马上卖了,但你如果卖9.60,就需要等了,只有当价格到了9.60以上才能成交。一般卖股票你想马上卖掉,那就在现价的基础上低一两分钱卖。我的经验是股价活跃的小盘股可以现价或者略高于现价卖,而大盘股必须挂低卖,不然卖不掉,因为卖单委托是根据价格 时间 数量这几项来排队的,卖价越低,委托时间越早,数量越大,就优先成交,反之那就去排队等候
没有纸质凭证,现在都是电子话交易。
1、股票是股份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公开或私下发行的、用以证明出资人的股本身份和权利,并根据持有人所持有的股份数享有权益和承担义务的凭证。2、股票净值:股票上市后,形成了实际成交价格,这就是通常所说的股票价格,即股价。3、股价大半都和票面价格大有差别,一般所谓股票净值是指已发行的股票所含的内在价值,从会计学观点来看,股票净值等于公司资产减去负债的剩余盈余,再除以该公司所发行的股票总数。

3,有知道做股权转让时要准备些什么文件吗

股权转让需要提供的资料清单:1、公司原股东会关于转让股权的决议 2 、股权转让协议必须明确:(1)如何转让(2)转让前的债权债务如何处理3、 公司新股东会决议 (1)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2)重新选举董事、监事人员(如董事发生变化须提供董事会决议选举董事长,如原董事会成员不变的也须说明原董事会组成人员不变); 4、向私营企业或自然人转让股权的须提供验资报告、交割单如属全民、集体企业及交割合同; 5、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IC卡 6、新股东身份证原件;7、 股东选举董事、法定代表人决议;8、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9、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10、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申请报告;11、新股东承诺书;12、新法定代表人照片、简历 ;13、原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14、 新股东身份证明,非当地户籍的需要暂住证,法人股东需要经工商局签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5、工商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作为法律主体的公司企业,经常会因发生股权转让需要向工商局提交申请资料。提示,一般公司股权转让需要以下文件或证件或资料: 1、公司原股东会关于转让股权的决议 3、公司新股东会决议 (1)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2)重新选举董事、监事人员(如董事发生变化须提供董事会决议选举董事长,如原董事会成员不变的也须说明原董事会组成人员不变); 4、如属全民、集体企业向私营企业或自然人转让股权的须提供验资报告、交割单及交割合同; 5、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ic卡; 6、新股东身份证明; 7、工商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及第三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登记资料,如营业执照、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有变更的,应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二、证明股权转让合同成立的证据 1、股东同意转让股权(出资)的证据; 2、当事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补充协议、公司章程等。 三、证明股权转让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1、资产评估报告、验资报告等; 2、出让或接收股权(出资)的证据,如给付、接收转让股款,公司出具的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出让方将公司的管理权转移给受让方的证据等; 3、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资料。 四、提交诉讼请求的计算依据 1、支持诉讼请求的有关计算方法及计算清单,如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的计算清单; 2、当事人认为应当向法庭提交的其他证据。

4,股权转让纠纷诉讼中该如何举证

一、股权转让侵权纠纷案件怎么举证(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或第三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登记资料,如营业执照、社团法人登记证等;3、当事人名称在法律关系成立后有变更的,应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二)、证明股权转让合同成立的证据1、股东同意转让股权(出资)的证据;2、当事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补充协议、公司章程等;(三)、证明股权转让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1、资产评估报告、验资报告等;2、出让或接收股权(出资)的证据,如给付、接收转让股款,公司出具的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出让方将公司的管理权转移给受让方的证据等;3、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资料;二、股东转让股份怎么规避风险1、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例外原则上成立时即生效时,但有例外,如有关企业或行业转让股权需经许可、登记生效等,当事人也可以附条件、附期限。但双方的约定违反逻辑的无效。2、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和变动的效力不能因为未办理登记就认为未发生效力,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确认股权的三大证据包括:基础证据、推定证据、对抗证据。在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核心是股东名册,但股东名册有相反证据可以推翻,工商登记可对抗第三人。如果股权诉讼中涉及股东资格认定时,应列公司为第三人。3、股权转让后股东超过50人的合同效力有限公司设立时规定股东不得超过50人,但未规定股权转让后不得超过50人,但实践中较难做到,解决办法:股权信托,可以有隐名股东。4、股东出资瑕疵对股权转让效力的影响瑕疵股权可以转让,但有可能构成可撤销的情形,如果受让方明知瑕疵仍让愿意受让,认定有效,但转让方恶意,受让方不知,受让方有撤销权。5、慎重对待无效、可撤销合同应当确立与人为善原则,能弥补的尽量弥补,按照有效、可撤销、无效程序认定。即能认定有效的不要撤销,能认定可撤销的不要认定无效。三、股份转让的限制有哪些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5%)。(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不受上述限制。、
一、公司违反法律或公司章程规定限制股东转让股权的或者以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强制转让股权或者强行代转让方决定股权转让价格、付款时间或其他条件的,认为股东权利受到侵犯的股东可以公司为被告提起侵权诉讼。

5,股权转让公证股东股权转让需要公证么

你好!股权转让只要是经股东会决议认可并经其他股东放弃优先权后的合法转让,与第三方签定双方间的转让合同或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一般不需要公正。但出现以下情况时,一般会采取公证来防范风险:(1)在转让双方对有关事项存疑时(如对转让比例、转让出资时限等).(2)当事人一方不亲自到场签约委托他人代办时。(3)双方认为有必要公证时。(4)立据公证为其他用途时。如能提出更加具体的问题,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一般不需要公正的,但出现以下情况时,一般会采取公证来防范风险:1、转让双方对有关事项存疑时(如对转让比例、转让出资时限等);2、当事人一方不到亲自到场签约委托他人代办时;3、双方认为有必要公证时;4、立据公证为其他用途时; 股权转让注意事项防范转让风险 约定定金罚则 1、在起草有关股权转让的文件前,应到公司注册地所在的工商登记部门查阅并复印一下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因为要起草的有关文件都必须和工商登记部门存档的资料保持前后衔接一致。 2、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是股权转让中最重要的环节,必须明确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例如股权转让份额、转让价格、转让价款、交割日期、公司债权债务的承担等。建议由律师或专业人员起草具体条款内容。 3、受让方在交易过程中可能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支付股权转让对价的义务,为了防范受让方不履行支付股权转让的对价风险,股权转让合同应明确约定定金罚则或违约赔偿的范围、计算方法,转让方可要求受让方作出保证或提供担保。 股权转让完毕 及时变更登记 1、股权转让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2、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至工商登记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变更登记的同时还应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股权转让纠纷 诉讼举证要点 1、应向法院提交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若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若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登记资料,如营业执照等。 2、证明股权转让合同成立及履行情况的证据。例如股东同意转让股权(出资)的证据,当事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补充协议、公司章程、资产评估报告、验资报告等。 3、出让或接收股权(出资)的证据。如给付、接收转让股款,公司出具的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出让方将公司的管理权转移给受让方的证据等;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资料。股权转让相关法律规定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第七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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