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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进步奖奖金如何发 C项目经理很能干

Time:2024年06月29日 12时55分22秒 Read:85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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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科技进步奖的会计处理2,职工获个人科学技术奖奖金应如何核算3,国家对做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如何奖励大神们帮帮忙4,如何申请科技进步奖5,如何给技术人员发放项目奖金

1,关于科技进步奖的会计处理

科技进步奖应作为营业外收入处理,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外,统一交纳企业所得税。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我们公司最近获得了一笔科技进步奖,要具体看是有哪里颁发的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只有省市级以上以及国家颁发的科技进步奖,才可以免交个税的,其他如:上级或公司颁发的不得减免 分录: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科技进步奖 发放或使用时: 借:其他应付款--科技进步奖 贷: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试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做此笔) 贷:现金或其他科目

2,职工获个人科学技术奖奖金应如何核算

首先区分个人科学技术奖是你们单位组织的还是政府组织评比的?1 若是政府组织,奖金应由政府发放,应免交个税,不需通过公司账务处理;2 若是单位组织,该项获奖技术应视为研发,属于公司研发费用,应计入“管理费用”给予个人奖励后,该项技术若为企业用于生产开发,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先计入“研发费用”,在符合资本化条件时,计入“无形资产”;不符合资本化条件,计入“管理费用”。另外注意,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费用化支出加计扣除50%;资本化支出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成本150%摊销。
应该扣个税吧?理论上说是个人,但一般得奖者都会捐给研究所,人到这个岁数也不计较这些了,呵呵,支持这些大师们!

3,国家对做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如何奖励大神们帮帮忙

对此,《科技进步法》作了如下规定: 第五十二条、国家建立科学技术奖励制度对于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重要的公民、组织,给予奖励。 第五十三条、国家对为科学技术事业发展做出杰出贡献的公民,依法授予国家荣誉称号。 第五十四条、国务院设立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必要时,可以设立其他科学技术奖。 自然科学奖授予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大科学发现的公民。 技术发明奖授予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的公民。 科学技术进步奖授予在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工程、计划和项目,改进科学技术管理等项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公民或者组织。 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授予对中国科学技术事业做出重大贡献的外国公民或者组织。 第五十五条、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从实施科学技术成果新增留利中提取一定比例,奖励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 第五十六条、国内、国外的组织或者个人可以设立科学技术奖励基金,奖励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公民或者组织。
猛龙过江?

4,如何申请科技进步奖

申请科技进步奖奖励条件、程序、所需材料前置条件推荐奖励的项目应是经过鉴定、已获发明专利授权、行业准入证明、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并经实施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项目,并完成成果登记。对有争议的项目在争议未解决前一律不得推荐。申请材料1、《×××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2、科技成果评价证明:如鉴定证书、评审验收证书、专利授权证书、行业准入证明等。3、应用证明。4、其他有关证明材料。以上1-4项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10套(不需另加封面)。另提供鉴定技术资料及实物照片1套。六、申请表格申请人需提交《×××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办理程序第一步:科技局按有关要求下发申报通知。第二步:申报科技进步奖的单位填写“×××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并加盖公章后交科技局,并交纳评审费。第三步:科技进步奖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第四步:评审结果在科学技术局网上进行公示,征求异议。第五步:申报哪一级,由哪一级政府审核批准。审核批准奖励项目,由审核批准的哪一级政府给予授奖和颁发奖金、获奖证书。奖励级别国际科技进步奖(每年一次)、省科技进步奖(每年一次)、市科技进步奖(每年一次)、区、县科技进步奖(每二年一次)

5,如何给技术人员发放项目奖金

像你这种情况应该分别按各年的奖金计算个人所得税!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文 件 国税发[2005]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 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了合理解决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征税问题,经研究,现就调整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关办法通知如下:? 一、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二、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三、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四、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执行。? 五、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六、对无住所个人取得本通知第五条所述的各种名目奖金,如果该个人当月在我国境内没有纳税义务,或者该个人由于出入境原因导致当月在我国工作时间不满一个月的,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我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奖金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83号)计算纳税。? 七、本通知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取得奖金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20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经营者试行年薪制后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6〕107号)同时废止。 二○○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销售工程师负责接项目,争取这个项目,而实施工程师负责把项目实施下去。这个朋友告诉我,他们公司销售工程师的目标就是尽量把顾客的胃口吊得很高,而实施工程师的目标是尽量把顾客的胃口降得很低。为什么会有这样不同的想法呢?销售工程师的目标是接项目,实施工程师是做项目,接项目的肯定是把自己包装得无所不能,这样才能比较容易地接下项目来,可实施工程师为了实施下去把钱收到手,他的目标是尽量降低顾客的胃口,这样做好验收。结果会怎样呢?前面的人说得天花乱坠,后面的人讲这个也不行,那个也不行。这样,就会使顾客满意度降低。本来实施工程师和销售工程师是一个团队,他们都要为同一个客户提供服务,只是他们的利益不一致而已。因为项目接下来后,客户是分期付款的,只要销售工程师把项目接下来,客户付首期款的时候,销售工程师就可以兑现大部分奖金,而实施工程师却要等到项目结束后才能拿到大部分奖金。这样一种方式就导致他们的利益不一致了。朋友说这叫“屁股决定大脑”——坐在什么位置就考虑什么事情。我给他建议,将销售工程师奖金的大部分放在项目结束的最后和实施工程师一起发,就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这个问题。企业里有很多这样的情况,大多数工作是需...销售工程师负责接项目,争取这个项目,而实施工程师负责把项目实施下去。这个朋友告诉我,他们公司销售工程师的目标就是尽量把顾客的胃口吊得很高,而实施工程师的目标是尽量把顾客的胃口降得很低。为什么会有这样不同的想法呢?销售工程师的目标是接项目,实施工程师是做项目,接项目的肯定是把自己包装得无所不能,这样才能比较容易地接下项目来,可实施工程师为了实施下去把钱收到手,他的目标是尽量降低顾客的胃口,这样做好验收。结果会怎样呢?前面的人说得天花乱坠,后面的人讲这个也不行,那个也不行。这样,就会使顾客满意度降低。本来实施工程师和销售工程师是一个团队,他们都要为同一个客户提供服务,只是他们的利益不一致而已。因为项目接下来后,客户是分期付款的,只要销售工程师把项目接下来,客户付首期款的时候,销售工程师就可以兑现大部分奖金,而实施工程师却要等到项目结束后才能拿到大部分奖金。这样一种方式就导致他们的利益不一致了。朋友说这叫“屁股决定大脑”——坐在什么位置就考虑什么事情。我给他建议,将销售工程师奖金的大部分放在项目结束的最后和实施工程师一起发,就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这个问题。企业里有很多这样的情况,大多数工作是需要多人共同努力完成的,如果拆散了大家的利益机制,就可能会导致个体目标实现了,而整体的目标却无法实现。例如,顾问公司是项目性质的公司,企业的研发部门也是项目性质的工作,另外,装修公司、软件公司等等也都是具有项目性质的公司。下面,我们一起来探讨项目性工作奖金发放需要注意的问题。项目金额可以作为发奖金的基础吗要讨论项目性工作的奖金发放问题,首先要考虑奖金的总额问题。很多公司在确定项目奖金总额的时候,往往用项目整体金额的一个比例来作为项目奖金的总体额度。比如:某软件公司接到一个软件项目为200万,那么200万的10%作为项目的总体奖金,也就是20万。有些企业的研发部门拿项目预算的总体额度来确定奖金,比如,一个项目预算100万,拿出10%作为奖金。这样的方式好处是比较简单,但是也存在很大的问题。有一个装修公司遇到过这种情况,公司里有A和B两个项目,A项目的金额比较大,但顾客是老顾客,公司以往也具备了这样的项目经验,容易做起来,而且这个顾客也不是特别较真。B项目是一个新接触的顾客,是一个新型项目,项目金额又比较小,客户比较严厉,比较挑剔。在这种情况下,肯定是A项目的奖金拿得比B项目的要多,这就会导致一个结果,大家都去抢A项目,因为它金额大又好做。这时,公司如果有C和D两个项目经理,C项目经理很能干,D项目经理的能力比C要差一点。公司领导肯定是要把A项目给D去做,把B项目给C去做,结果C项目经理的奖金就会少了很多。这样的制度有点像在惩罚有能力的人。所以,单纯以项目金额作为奖励的基数是有问题的,这个时候,我们需要对项目进行评价,既要考虑项目的金额,还要考虑项目的风险、客户难易以及项目的创新性,也就是说要综合各种因素对项目进行评级。不同级别的项目有不同的奖励比例,千万不能一刀切,单纯按照一个奖金比例乘以项目的总体金额。按照固定的比例发是大锅饭吗项目奖金的总额确定以后,项目内部成员的奖金应该如何发放呢?是否也要给项目内部成员进行业绩评估,按照评估的结果来发呢?针对这个问题,一般有两种不同的做法。一种是分别设定项目内各个成员的考核标准,然后按照标准进行发放;另外一种是项目内部成员不进行评估,而是按照固定的比例进行发放。这两种做法很难说谁对谁错,它们适用于不同的情况。但是,项目内部成员设定标准,按照各自的标准发放有一个前提,就是项目内部的分工是比较明确的,而且每个分工的成果相对而言比较清晰。只有在这种情况下,项目内部成员按照各自的标准发放奖金才可行。而当项目内部成员的工作界限不明晰,或者各自的工作成果不是非常清晰的时候,这种方式就不可行了。因为项目性工作往往需要内部成员互相协作,各自的成果往往建立在别人成果的基础上,非常需要项目成员之间的交流、沟通、协作、互相启发。一旦按照各自的标准发放奖金,在奖金总额一定的情况下,成员之间的互相竞争就在所难免,所以,在分工不清晰或者各自成果不明确的情况下,按照固定比例发放就成为了一个比较好的办法。但按照固定的比例发放,也许有人认为这样的方式可能带来新的大锅饭。当然,单纯按照固定比例发放会在项目成员之间产生不公平。比如,A、B、C三人同时参加一个项目,A是项目经理,B、C是项目成员,A发放项目奖金总额的40%,B和C各自发放项目奖金的30%.假如C工作非常不积极,差错也很多,这样,A和B为了项目有更好的结果必须付出更多的努力,但是奖金的比例又是固定的。这时,A和B就吃亏了,产生了不公平的现象。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很多公司采取一种自由组合的方式,就是项目经理可以挑选项目成员,而项目成员也可以挑选项目经理。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C的表现经常很差,时间长了,自然就没有任何一个项目愿意要C这样的成员,C肯定会被淘汰,这就可以解决项目成员之间不公平的问题。也有人认为按照固定比例发放,再加上自由组合的模式,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发奖金的问题,但同时带来了新的问题,就是不但工作态度不好、差错多的人没有人愿意要,新手也同样没有人愿意要。因此不少公司在自由组合的时候,采取的是有限制的自由组合,就是每个项目采取搭配的组合模式和老带新的模式,这样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了。小结总之,项目性工作的奖金发放要综合考虑几个方面:项目的奖金总额怎么确定?项目整体的标准是什么?项目内部成员之间到底要不要再设定标准进行评价?但无论如何设计项目奖金模式都必须考虑一个前提,就是不能拆散项目内部成员之间的利益关系,当项目成员各自的利益与项目整体利益不一致的时候,这样的奖金模式就和发奖金的初衷背道而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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