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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位朋友们知道56网怎么没了谢谢2,科技无限的介绍3,记得有首音乐但不知道叫啥是在纪录片看到的介绍金字塔的一首背4,科技图书的版权一般有几年5,发明专利权的时效是什么6,低眉痴念的详细意思
1,哪位朋友们知道56网怎么没了谢谢
看到别的新闻上说好象是封掉了。传56网被监管部门责令闭站整改.有可能无限期.. 科技论坛_中华网 IT业界 传56网被监管部门责令闭站整改.有可能无限期.. 从6月3日下午六时左右至今全国任何地区均不能访问,甚至连站外引用...2,科技无限的介绍
2011年凤凰卫视推出很多档新节目,《科技无限》就是其中之一。《科技无限》的特色就是通过凤凰卫视买的一些国家地理杂志的片断,来向观众来介绍一些大家比较关心的科技上的问题,它上通天文下述地理,以丰富的画面、生动的语言带领普通观众,实现用双眼探知未知领域的梦想。3,记得有首音乐但不知道叫啥是在纪录片看到的介绍金字塔的一首背
你看的金字塔纪录片是 凤凰卫视 《科技无限》节目 第20110220期 《埃及金字塔》那首 女声“法语歌” 出现在19:27 可惜这世上没人知道歌名discovery探索频道: 尼罗河-a、b---埃及 埃及-永恒之路---埃及 叛逆的法老-a、b---埃及金字塔之王---埃及图坦卡门---埃及一代女王 再现埃及王后纳芙蒂蒂1、2木乃伊世界1、2、34,科技图书的版权一般有几年
第二十条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第二十一条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你需要与版权方详谈一首歌的版权多少钱一般。一首歌曲可以分为歌词和曲子,也就会有相应的词、曲作者。一首歌曲的词、曲版权分别属于词、曲作者。如果要对歌曲进行使用,法律规定的合理使用(详见《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的情况除外,都要向词、曲作者支付相应的费用。如果是个人的,保护期限为有生之年加身后50年。如果是企业的,保护期限是首次发表之日起50年。5,发明专利权的时效是什么
专利权是发明创造人对其依法授予专利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所享有的权利。 专利权同商标权一样,其两者的保护对象都是无形资产,都具有专有性、时间性和地域性的特征;两者的权利人都有权将其权利客体作为交易标的进行转让,都有权在受到不法侵害时请求损害赔偿。同时,专利发明的名称和外观设计也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专利权与商标权的主要区别为: (1) 保护的目的不同 专利权保护的发明创造,是技术上的解决办法或者外观设计上的艺术创作和独特创意。保护的目的,在于的鼓励发明创造,有利于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创新。 而商标权保护的商标,是具有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显著特征的标志。保护的目的,为了促进生产者保证商品质量和维护商标信誉,以保障消费者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公平竞争。 (2) 保护的对象和范围不同 专利权的对象是获得专利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其中发明是指前人没有的、先进的、经过实践证明可以应用的一种重大的科学技术新成就;实用新型是指对物品的形状、结构或组合所作的革新设计,又称小发明;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样、色彩或其结合作出的富有创新美感而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对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分别以发明,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和以表示在图片或照片上的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商标权的对象是以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的注册商标。对商标权的保护范围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3) 国家主管机关和适用的相关法律不同 我国《专利法》(2000年8月25日第二次修订版)是管理专利的基本法律。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主管全国专利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的管理工作。 我国《商标法》(2001年10月27日第二次修订版)是管理商标的基本法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 (4) 时效性的不同 我国的《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的有效期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有效期为10年,期限届满均不得续展。 而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期满可以续展注册,而且可以无制重复申请,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均为10年,因此商标权的有效期实质上可以是无限期的。 显然,专利权和商标权是分属两种不同范畴的知识产权,有明显的不同点,分别受到《专利法》和《商标法》的保护。 但是在特殊情况下,某一权利客体中的一部分会出现在另一权利之中。具体地说就是:当专利发明的名称和外观设计在符合《商标法》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而含有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图形及组合在符合《专利法》的情况下,也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由于专利权和商标权受各自相应法律的保护,当两者的权利人为不同一人时,则会出现专利权与商标权对抗冲突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的出现,可以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处理商标专用权与外观设计专利权权利冲突问题的意见》(1995年12月7日)的原则予以处理解决。“商标专用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是重要的知识产权,分别受《商标法》和《专利法》的保护。这些权利的取得,应当遵守《民法通则》中的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侵害他人的在先权利。”6,低眉痴念的详细意思
傻,无知:痴人说梦。痴钝。痴愚。白痴。精神失常,疯癫:发痴。痴癫。入迷,极度迷恋:痴心。痴情。谦辞,白白地:痴长(zh僴g )(说自己白白地比对方大若干岁)。贪 “贪”。什么是“贪”呢?我们先从“贪”字的结构上来看:“贪”由“今”和“贝”二字组成,“今”就是“现在”的意思,“贝”就是你称之为“宝贝”的一切,包括金钱、美色、权利、美食等等你所“贪恋”的事物。在佛学中一切“苦”都是“果”,所以“苦”也叫“苦果”。根据“因果关系”有“果”必有“因”,“苦果”之“因”是什么呢?“苦果”之“因”就是“贪”。 “贪”字本身是“因”,所以就没有“果”的含义,但是读者可以沿着因果关系的路去思考它“果”。“今贝”就是“现在”的“宝贝”,“现在”(今天)它是你的“宝贝”,那么“未来”它是你的什么呢?“未来”它就是你的“苦果”。“果”是象形字,“木”上结“果”之义,这个“果”的含义十分广泛,众生在六道中生死轮回,你造了什么“因”就结什么“果”。 六祖在《法宝坛经》中说:“贪瞋是地狱,愚痴是畜生。”由此可见“贪”与“瞋”的“苦果”是“饿鬼”和“地狱”,而“愚痴”的“苦果”是“畜牲”,在六道中轮回中,“畜牲道”、“饿鬼道”和“地狱道”被称为“三恶道”,“三恶道”是“果”,“贪”、“瞋”、“痴”是“因”,“因不离果”,“果不离因”。因果之法有“十如是”,不异名“如”。无非曰“是”。谓十法界。始自地狱。终至佛界。各具“十如是”因果之法。 “贪”有很多种,一般来讲人们有财、色、名、食、睡“五欲”之贪,因为人们贪著“五欲”,所以心甘情愿被他束缚。“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人们除了晚上睡觉,从早到晚为生活奔波,忙着工作,拼命想发财,这是“贪财”;到了成年又对色欲(淫欲)有种种的贪求这是“贪色”。人们又追求种种名誉、地位,这是“贪名”;有些人又极其贪吃这是“贪食”…… 总之,见到一切喜欢的东西都想据为己有,这些都是“贪”。可以说很多人的一生就是为了满足各种各样的“贪欲”而生活;就像牛被人牵着鼻子走,人们也如牛一样被“贪欲”牵着鼻子走,所以“贪欲”是烦恼。各种各样的“贪欲”是潜伏在一切众生身体内部的强大“业力”,它是人们一切痛苦的根源。无论是大贪还是小贪,由“贪”所造的“业”,都会引导众生在生于此娑婆世界的三界六道中轮回生死。(读者可以参考《业力》和《轮回》的文章。) 瞋 二、“瞋”。什么是“瞋”呢?我们从“瞋”字的结构上来看, “目”“真”为“瞋”,“目”就是“眼睛”,“真”即“真实”,如果我们把“眼睛”看到的一切“误”认为是“真实”的,那么就会有“瞋”(瞋恨、愤怒)。要知道在没有获得觉悟以前,“眼睛”所看到的一切相,其“实质”都是“幻象”,故此,释迦牟尼佛说:“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则见如来。” 另外,“嗔”就是“怒”。我们也从“怒”字的结构上来看:“怒”由“奴”和“心”二字组成,“奴”就是“奴役”“奴隶”的意思,“心”就是你的“妄心”(不是你的“真心”)。“怒”的含义就是做了“妄心”和“五欲”的“奴隶”,受到“妄心”和“五欲”的“奴役”,是谁做了“奴隶”?又是谁受到了“奴役”?那个在做“奴隶”的和受“奴役”的就是你的“真心”,赶快觉醒吧!不要再任人奴役宰割了! “瞋”对于普通人就是“生气”、“愤怒”的意思,对于孤家寡人来说则是“暴虐”。“瞋”与“贪”刚好相反,“贪”是遇到快乐的境,所以人们去贪求;“瞋”是遇到不快乐、不喜欢的境,所以人们要抛弃它,但又丢不了,所以“嗔”。这个生气、愤怒、暴虐,有很多种类,从小的方面来说:人与人之间产生了矛盾,人家骂你打你,你不能忍受,“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怒火中烧的你就会起瞋恨心;从大的方面来说:“瞋”是引起战争的根源。“一念瞋恨起,八万障门开。”这个“瞋”字要不得。 俗话说:“眼见为实”,“眼睛”看到的就一定是“真实”的吗?比如说“眼冒金星”时,我们眼前的“金星”,虽然我们能“看见”这些“金星”,而这些“金星”的实质只是“幻相”,因为我们谁也“无法得到”这些“金星”。同样我们认为很“实在”的人生,在觉悟的佛陀看来也只是“幻相”,释迦牟尼佛在《大方广圆觉修多罗了义经》中说:“善男子,一切众生从无始来,种种颠倒,犹如迷人,四方易处,妄认四大为自身相,六尘缘影为自心相,譬彼病目,见空中华及第二月。” 再比如说:每种动物“眼睛”的“功能”都是不一样的,有的动物“眼睛”看到的“影象”是“黑白”的;有的动物“眼睛”看到的“影象”是“彩色”的;有的动物“眼睛”看到的“影象”是“慢速”的;有的动物“眼睛”看到的“影象”是“快速”的……而长有“复眼”的动物,它们所谁“看见”的“影象”则是“重叠”的……那么,到底谁“看见”的“影象”是“对”的?谁又是“错”的?所以《楞严经》说:《见闻如幻翳,知觉乃众生》。 痴 三、“痴”。什么是“痴”呢?从“痴”字的结构上来看:“病”(病字头)“知”为“痴”,什么是“病知”呢?有病的知识、不健康的知识、不正确的知识就是“病知”,由此我们知道“痴”不一定是没有知识和文化才叫“痴”,一切有病的知识、不健康的知识、不正确的知识都是“痴”。由于“痴”就会建立“邪见”,由“邪见”又会引起贪、嗔、慢、疑等等烦恼. 由此可见,这个“痴”是“贪”、“瞋”之根,要想获得真正的“智慧”首先要把这个“痴”给消灭掉,只有把“痴”给消灭掉了,才能从对“世间法”和“出世法”道理不知不觉,转变成对“世间法”和“出世法”道理全知全觉,才能知道事情的原委本末,才能分清事情的轻重缓急,才能对佛、法、僧三宝的功德、自己与他人能修行解脱等等道理有所领悟。 “知”(知识)与“智”(智慧)的差别,就在于“知”是没有光明的,而“智”是有光明的。“知识”指的是“世智辩聪”,“世智辩聪”是“八难”之一。世间之人,邪智聪利者,唯耽习外道经书,不能信出世之正法。是为佛道之障难。人天眼目曰:“世智辩聪不要拈出。”世智辩聪是“虚妄浮心”所建立的,佛陀在《圆觉经》中说:“善男子,虚妄浮心,多诸巧见,不能成就圆觉方便,如是分别,非为正问。” “智慧”在佛学中叫做“般若”,它是有光明的,像灯一样能“照见”一切人们的肉眼所看不见的“道理”、“法理”。《心经》中的“照见五蕴皆空”就是用这个“般若”之光去“照”的,“五蕴”就是人的身体,有了“般若”之“灯”,才能“照见五蕴皆空”,明白了一切都是“空”的、是“虚幻”的,你就不会去“痴”去“贪”去“瞋”了,就像你明白电视机里的“水果”和“美女”都是“幻像”一样,你就不会去希望真正“得到”它们了。 为什么说“般若”像“灯”呢?因为人人原本具足的佛性(自性)就是光明的,只不过我们现在有了“无明”,就把“自性”的光明给遮盖住了,只要把“无明”给消灭了,“自性”之光自然普照世界。六祖说:“一灯,能除千年暗,一智,能灭万年愚。”我们的工作重点就是去找这盏智慧之“灯”,其实这盏智慧之“灯”本不用找,因为他原本就在你的心里,把一切的“贪”“瞋”“痴”都放下,你就是佛。 正是因为人们没有找到这盏智慧之“灯”,所以眼前一片黑暗,认识不到人生如梦幻泡影的实质,以为一切都是真的、都是实在的、实有的,所以人们一切都放不下,就拼命的去“贪”、去“瞋”、去“痴”,“自己”今生造业,然后“自己”再后世受果,“自己”在品尝“自己”所造之果的同时还在骂“自己”的不公,“痴愚”的以为是“命运”为“自己”安排了一切,还不知道“自己”就是“自己”命运的塑造者。 佛陀告诉我们一切都是“自作自受”,人生没有命运的主宰者和塑造者,每个人就是自己命运的主宰者和塑造者,你现在的所做所为是“因”,你未来所受的是“果”,你今天受的“果”,是建立在前世之“因”基础上的,看不透生死就注定要在六道中轮回。“主沉浮者”不是别人就是你自己,你可以把自己塑造成六道中的任何一种生命。天、人、阿修罗、畜生、饿鬼、地狱等六道众生,都是属迷之境界,不能脱离生死。 佛学认为众生存在“惑”、“业”、“苦”“三障”,(障,蔽也。谓诸众生被惑业障蔽。不见正道。善心不能生起。故名障也。)众生被“惑”、“业”、“苦”“三障”所缚,不得解脱。“三障”的具体内容是:1、烦恼障(“惑”):如贪欲、嗔恚、愚痴等之惑。2、业障(“业”):如五逆十恶等轻重业。3、报障(“苦”):如地狱、饿鬼、畜牲等之苦报是也。众生因有这三个障碍,因此,引生无边之烦恼,烦恼迷惑本性,所以不能开悟佛道。 人们一出生就被困于自我哲学体系之中,就被“自我意识”所围困,就有“人我执”,所以,只要在人们的心中还有“自我意识”(人我执)存在,那么,人们就摆脱不了贪欲束缚,摆脱不了贪欲束缚,就无法获得真正的解脱。超我哲学体系之中的人虽然可以战胜一部分贪欲,但它总体上来说还是世间法,尽管他们心怀天下,但是心里还有所住(有国、有家),人的心里要一无所住,才能进入无我哲学体系。 人类的贪欲束缚人类精神的方法实在过于高超,武侠小说里常有“人剑合一”“人刀合一”“人棍合一”之说,用以比喻武术的最高境界。而我们人类一生下来不用学习就可以达到“人欲合一”的境界,人类的各种贪欲束缚人类精神的方法,就像地球引力束缚着我们,而我们同样毫无知觉一样。我们身体的“重量”就是地球束缚我们的“引力”,同理,人们的各种“感知器官”,就是贪欲束缚人们的“工具”。(人们应该舍弃“人欲合一”的境界,努力追求“天人合一”的境界) 人们之所以会去“贪”、去“瞋”、去“痴”,基本上都是为了这个“身体”,这是人们看不透“贪”、“瞋”、“痴”三毒实质的根源,在佛学中“自性”又被称作“本体”、“佛性”、“真我”而“肉体”又被称作“妄身”、“假我”。也就是说——人人所具有的“佛性”是“理体”,是不生不灭的“本体”,“肉体”只是“本体”的“相”与“用”,虽然“佛性”是“无相”的,但是“佛性”的应用是无穷无尽的。 我们来看看六祖慧能是如何来描述“佛性”的:“何期自性,本自清净;何期自性,本不生灭;何期自性,本自具足;何期自性,本无动摇;何期自性,能生万法。”六祖慧能把“清净自性”(无为法、出世法)和“万法”(有为法、世间法)的关系为我们清晰的揭示了出来。“清净自性”好比是寂静的虚空,“万法”好比是嘈杂的声音,所有嘈杂的声音都是从寂静的虚空里产生出来的,所以“万法不离自性”。 我们就以声音为例,一切人叫声、猫叫声、狗叫声、猪叫声、牛叫声、马叫声、羊叫声、驴叫声、笑声、哭声、骂声、鞭炮声、呻吟声、风声、水声、雨声、雷声……这些声音是有为法,这些有为法是从哪里来的呢?这些有为法是从寂静的虚空里产生出来的,读者们再去想一想我贪、我嗔、我痴,我慢、我疑、我见、我爱、我恨、我想、我做、我哭、我笑、我喜、我忧、我苦、我乐、我生、我死、我冷、我热、我吃、我拉、我忍、我怕……又是从哪里来的? 科技的进步有利于提高人类的理性,科学知识的普及有利于开发人类的智慧。对于古代人来说,很多他们所不能了解的事实“真相”,我们今天都能够“如实”了解,这是我们要比古代人幸运的地方。生活在地球上的一切人,都是有“重量”的,如果你对古代人说:有一种没有“重量”的状态也是客观存在的,那么他们是很难接受的。今天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科技常识的普及,使我们知道确实存在一种没有地球引力(重量)的状态——失重状态。 这对于生活在地球上的“痴愚”的古代人来说,几乎是不能理解和不可思议的事情。然而这种“失重状态”是确实存在的,想要获得这种“自在”的失重状态,首先要脱离地面,到达一定的高度才行,同样人们想要摆脱各种贪欲(自我意识)的束缚的“不自在”的状态,就必须首先远离(断除)各种“痴愚”的贪念,只有远离(断除)了各种痴愚的贪念,才能获得精神上“得大自在”的状态。 生活中的人常说自己活的“不自在”,这是事实,因为只要人们还有“贪”、“瞋”、“痴”就必定得不到“大自在”的状态。“贪”、“瞋”、“痴”就是“束缚”人类精神自由的“引力”,也是压在人们身上的“重力”,人们的“真心”本来是可以自由飞翔的,由于“贪”、“瞋”、“痴”的束缚,人们能自由飞翔的“翅膀”就被“捆绑”起来了,结果就只好拖着沉重的“肉身”在“贪”、“瞋”、“痴”的泥沼里爬行。 “得大自在”的状态就是可以自由飞翔的状态,宇航员身上其实并没有长出“翅膀”,因为他们摆脱了地球引力的束缚,所以自然就能悬浮在空中。用“失重状态”和“重量状态”也只是比喻,因为“失重状态”和“重量状态”也都是“有为法”,而真正的解脱是“无为法”,“有为则有不能为”,“无为则无不能为”,“无为”“无我”的境界是惟圣者所知,是不能用语言来表达(妙不可言)的神圣境界。 人类称那些勇于探索的人为“先驱”,这种探索的范围包括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在物质世界人类如果不迈进太空,恐怕永远也不知道还有一种没有重量的——失重状态,这是太空科学领域的“先驱”为我们求得的真理,他为我们拓展了人类的视野,使我们的眼界更为开阔;同样,人类精神世界的“先驱”是释迦牟尼,他在精神世界也为我们开拓了新的领域,佛陀为我们开拓的就是佛学中“得大自在”的精神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