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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能否构成侵占罪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Time:2025年02月23日 14时03分24秒 Read:64 作者:admin

根据我国法律中的有关规定,此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即已满16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并没有在侵占罪中规定单位犯罪,按照罪刑法定的原则,单位不能成为侵占罪的主体,故不能构成侵占罪。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代为保管之物还是遗忘物以及埋藏物都必须是他人的财物。

所谓他人,在这里仅指公民个人,不包括国家或单位。

国家、单位之物基于委托或其他原因而由他人代管的,行为人如果非法占为己有,则应构成贪污罪或者职务侵占罪。

侵占罪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如果他人有侵占行为的,自诉人是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的,并且是需要承担主要的举证责任的,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必要的证据。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公司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违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能够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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