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e:2025年02月23日 12时59分08秒 Read:131 作者:admin
2020年北京11月15号开始供暖。
《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本市采暖期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
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气象等实际情况调整采暖期时间。
采暖期内,对符合现行国家住宅设计规范要求的住宅,供热单位应当保证住宅用户卧室、起居室(厅)的室温符合现行国家住宅设计规范的温度要求,但因突发事件或者用户责任影响正常供热采暖的除外。
用户对采暖期时间、采暖温度有特殊要求的,可以与供热单位另行约定。
原文链接:http://www.hbhanpu.com/article/1346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