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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凭证怎么销毁 应当单独抽出立卷

Time:2025年02月23日 08时00分00秒 Read:70 作者:admin

对于保管期满的会计凭证,可按规定程序销毁。

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会计凭证在销毁时应办理以下四方面手续。

销毁会计凭证须符合的要求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保管期满的 会计凭证可以销毁。

但是,属于下列情况的,保管期满也不得销毁 尚未结清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保管期满也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 项完结时为止。

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凭证也不得销 毁。

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 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一直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对于单独抽出 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对于正处 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企业,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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