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e:2025年02月23日 07时05分37秒 Read:145 作者:admin
冠以夫姓是指妇女结婚后不用本姓而改用丈夫的姓氏,这是夫权婚姻的产物。
有只用“夫姓”与“夫姓+本姓”两种基本形式。
在某些族群(如白族)中有入赘男子从妻姓的风俗。
中国古代为“夫姓+本姓”的形式,如马姓女子嫁与王姓男子,女子婚后特别是亡后就只称“王马氏”。
1929年5月,南京国民政府公布的《民法》第四编第三节第一千条,首次对“夫妻之冠姓”作了法律表述:“妻以其本姓冠以夫姓。
赘夫以其本姓冠以妻姓。
但当事人另有订定者,不在此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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